【求才訊息】通識教育中心一般通識組誠徵兼任教師(SDGs議題相關)

111學年度第1學期通識教育中心一般通識組誠徵兼任教師(SDGs議題相關)

  • 收件截止日期:08.15
  • 授課時間:111學年度第2學期起
  • 教授課程及徵才條件:
    1. 具教育部認可國內外主修人文、社會、創意、程式相關領域系所之碩士以上學位,並開設相關領域課程及SDGs問題解決課程者。
    2. 具「教育部大專院校教師證書」或大學院校相關教學經驗者尤佳。
    3. 著作論文積分表經計算須達150分以上。
  • 初審檢附資料:
    1. 請依據身分別〈已具部定資格者、未具部定資格-學位送審者、未具部定資格-著作送審者、專業技術人員者〉參閱各附件,並依附件內「檢核表」備齊相關資料。
    2. 授課進度表〈含「可授之課程及內容大綱」及「過去教學之課程綱要」〉,請註明該課程設計符合之SDGs項目,如「SDG1消除貧窮」。
  • 繳件方式:「系統申請」及「紙本寄送」皆須完成
    1. 系統申請:申請新聘專任教師請至系統登錄教師新聘資料本校首頁>人力資源處>教師聘任升等作業系統 (http://hr2sys.tmu.edu.tw/HRApply/default.aspx)
    2. 紙本申請:依本校人力資源處網頁>聘任作業>教師聘任升等作業規定,檢附「檢核表」及「所需相關附件資料」,依序排列檢附,於期限內郵寄至110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0號 (註明「應徵通識教育中心一般通識組兼任教師」)
  • 附件下載:

附件一、1112新聘兼任教師參考資料(已具部定資格者)

附件二、1112新聘兼任教師參考資料(未具部定資格-著作送審者)

附件三、1112新聘兼任教師參考資料(未具部定資格-學位送審者)

附件四、1112新聘兼任教師參考資料(專業技術人員者)

  • 注意事項:
    1. 初審合格者將另行通知面試
    2. 資料不齊全者,恕不予受理;初審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

有任何申請教職相關問題請email:李先生,chiahao@tmu.edu.tw